Yhdenvertaisuus ja tasa-arvo työelämässä
工作中的平等与无差别待遇
28.02.2023
芬兰所有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平等对待所有的员工。无论招聘中还是工作单位里都不可歧视员工。
平等(yhdenvertaisuus)是指无论性别、年龄、种族或民族、国籍、语言、宗教信仰、观念、残疾、健康状况、性取向或其他个人因素,人人平等。
工作中的平等待遇在《平等法》及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有明确规定。按照规定,劳动者在工作录取、工作以及工作条件中应当享受平等待遇。
工作录取中的平等待遇
《平等法》(yhdenvertaisuuslaki)规定招聘单位在录取过程中对工作申请者必须平等对待,从中选取适宜人员从事工作。用人单位同时需要证明录取结果完全建立在工作性质的基础上,而并无歧视性选择。在录取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考虑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个人因素。
工作中的平等待遇
用人单位在分配工作、提拔以及解除劳务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员工。例如,基于雇员是外国人,而支付较低的薪水是非法的。
劳动歧视是犯罪。如果您怀疑自己受到了歧视,可以联系劳动保护部门或所属劳工组织。
如遇到纠纷,您可以从劳动保护监察处或单位的工会代表得到咨询。
男女之间的无差别(tasa-arvo)待遇
芬兰法律规定男女平等。男性和女性在工作录取、工作以及获得薪酬时应当享受平等待遇。不得由于妊娠或生育原因而歧视员工。雇主无权因员工性别拒绝给予其职责。
芬兰的《男女平等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必须负责监督各单位遵循男女平等原则,任何人不得受到性别歧视。性别平等监察处负责监督各单位依法实施男女平等原则。如果您怀疑自己受到了性别歧视,可以从性别平等监察处获得咨询及帮助。